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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货车当作“垃圾桶” 偷倒垃圾者被抓现行

2021-09-28|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全媒体记者张捷通讯员邓湖广近日,五一路人民广场工作人员向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举报,他们拦下一辆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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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媒体记者张捷

  通讯员邓湖广

  近日,五一路人民广场工作人员向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举报,他们拦下一辆乱倒建筑垃圾的三轮车,请城管执法部门及时处理。很快,城中区城管执法人员查处了乱倒建筑垃圾者,并责令其清理乱倒的垃圾。

  5月17日凌晨,一辆装载建筑垃圾的三轮车途经人民广场西通道时,竟把垃圾转移到停放于路边的一辆货车车厢内,其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被广场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工作人员立即拦下三轮车,并把这一情况向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反映。

  城中区城管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经了解,被倾倒建筑垃圾的货车是广场管理处专门用来清运修剪下来的枯枝树叶的,平时停放于专用车位。

  据一名广场工作人员说,近期,货车经常半夜被人倒入垃圾,为此他们加强了巡查力度。17日凌晨4时许,值班人员看到一辆三轮车停在货车旁,驾驶人下车后,把三轮车上装载的建筑垃圾转移到货车车厢,便立即将其拦下。

  17日上午8时许,三轮车车主刘某赶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刘某称,当天他收工回家,车上装载着剩余的建筑垃圾,在经过广场西通道时,他看到停在路边的一辆货车上装满了树叶,认为货车要处置垃圾,不如搭个“顺风车”,把自己车上的建筑垃圾全放进了货车车厢,谁知被广场工作人员抓了现行。

  据了解,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据此,城管部门对刘某处以200元行政罚款。

  24日,记者从城中区城管执法局获悉,目前,刘某已到银行缴纳罚款,并对倾倒于货车车厢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

(文章来源: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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